为不断完善临夏县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临夏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公开招标,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为承接主体,临夏县民政局委托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招聘民政社会救助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临夏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份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人数
从事基层民政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22名。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考。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招聘公告由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经临夏县民政局审查,通过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县电视台、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和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应聘者现场填写报名表。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县双城惠民嘉苑二期商铺)
联系人:李晓芳
联系电话:0930-3283781
(二)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试。
1.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加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在考试总成绩中加5分。
4.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
5.考试成绩公示: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栏和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拟聘人员确定。以考试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22名,对拟聘人员因中途退出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四)体检规定。对拟聘用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本公司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实施。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拟聘人员要服从公司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就业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月劳动报酬为2600元/月(其中基本报酬2400元,绩效报酬200元)。由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本公告由临夏汇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临夏县民政局
2019年9月28日